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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我也跑去人擠人
去年在電視上看到101的煙火,超正!決定今年一定要去看!
果然,就花了2小時塞在路上,
再花20分鐘從市政府捷運站走到101附近,
剛好11:50找到一個好位置,順便拍下了一年一度的煙火。
不過那個SONY實在是很大,哈哈。
要是我也有錢在那裡作廣告就好了。XD


2006年了,今年過得很快,也很慢。
身邊的人拿著啤酒罐笑著鬧著,異常擁擠的松仁路,真像逃難一樣。
嘿,人是不是不群聚在一起,就會感到不安呢?
在任何一個特別的日子,就會需要某人陪伴,
讓自己不至於被特別的喧囂所淹沒,讓自己也融入特別的氣氛裡......


忘記哪一年看過一本漫畫
有個女孩說,聖誕節和情人節都是一種商業陰謀。
啊,我好想認同但又覺得認同的人祇是偏激 XD


有人也這樣覺得嗎?哈哈。
總之,2006新年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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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arybl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